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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3年9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9-15 16:51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3年9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8-36061251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特种光纤、通信光缆、特种导线技改项目

天府新区视高街道腾飞大道(产业大道北3号)

四川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花园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5万元,建设内容为:拟在现有厂区厂房内建设“特种光纤、通信光缆、特种导线技改项目”(本项目),本项目新增设备,对厂区产品进行扩能,新增年产通信光缆900万芯km、特种导线0.5万t、5G超低损耗光纤400万芯km;配套更新完善相应污染治理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废气:

光缆车间有机废气经“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熔铝废气(熔铝烟尘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沉降塔+悬浮塔+喷淋塔”处理后,再经1根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光纤车间有机废气经“喷淋+UV光氧+两级活性炭”系统处理后,再经屋顶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生活污水、纯水系统废水依托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进入视高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排入柴桑河。

三、噪声:

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置总平及相应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边角、不合格品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废纯水机RO膜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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