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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2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9-12 16:0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3090922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眉山铁西220kV变电站110kV配套工程

眉山市东坡区、丹棱县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供电公司

四川德创力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①在东馆110kV变电站站内更换110kV线路保护装置1套;②在丹棱110kV变电站站内更换110kV线路保护装置1套;③将东馆-丹棱110kV线路π接入铁西220kV变电站,新建双回线路长约2×12.0km,新建单回线路长约0.35km(东馆侧约0.25km,丹棱侧约0.1km,单回线路为π接点处搭接原线路);拆除原110kV东棱线1#杆大号侧及5#杆小号侧之间杆塔及导地线,长度约0.3km;④将文庙-铝城110kV线路π接入铁西220kV变电站,新建双回线路长约2×1.0km,新建单回线路长约0.36km(文庙侧约0.24km,铝城侧约0.12km,单回线路为π接点处搭接原线路);拆除原110kV文铝线16#塔大号侧及18#塔小号侧间铁塔及导地线,长度约0.2km;⑤配套建设通信光缆工程。

项目总投资2697万元,环保投资40.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57%。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②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②运营期不产生污水。

3.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集中收集,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线路塔基弃土在塔基征地范围内摊平夯实,采取对土体自然放坡、夯实边坡的方式挡护;拆除固体物包括塔材、导线、金具等可回收利用部分和绝缘子、建筑垃圾等不可回收部分。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不可回收部分施工阶段由建设单位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处置;②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4.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提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示;②营运期输电线路路径已尽量避让集中居民区,对确实无法避让需要跨越的民房进行拆除;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及排列方式,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①输电线路路径已尽量避让集中居民区,对确实无法避让需要跨越的民房进行拆除;②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③线路与其他电力线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在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④运行期强化监督防止净空距离不满足相关要求。

6.生态保护措施:不涉及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分布,不涉及珍稀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分布,亦不涉及鸟类迁徙通道。本项目建设不会减少区域内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不会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项目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选用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2

仁寿协鑫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

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德创力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站址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区内,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户内GIS布置。主变容量本期2×63MVA,终期3×63MVA,110kV出线本期(即终期)2回;10kV出线本期16回,终期30回;出线方式均为电缆出线;无功补偿本期2×(6+6)Mvar,终期3×(6+6)Mvar。

项目总投资5935万元,环保投资15.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25%。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②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同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一并处理;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②运营期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严格防治地下水污染,变电站站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应按报告表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3.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同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根据工程设计资料,本项目变电站基础施工与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期实施,变电站挖填方与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挖填方统一考虑,平衡后无弃土;②营运期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同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员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将高强噪声源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前先修建围墙;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提前对附近居民进行公示;②营运期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低于63.7dB(A)的设备;主变布置在中央。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变电站所有电气设备均安全接地;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变电站出线均采用电缆出线;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

6.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在四川仁寿经济开发区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区内实施,不涉及新征占地,不涉及树木砍伐等,评价范围内人类活动频繁,无珍稀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同时变电站施工集中在变电站用地范围内,不在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避免雨天施工等造成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路面,及时做好施工场地迹地恢复工作。因此变电站建设阶段产生的生态影响不会影响站外绿化植被,对当地生态环境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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