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生态环境 >> 环评公示 >> 正文

关于2023年9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9-07 15:03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3年9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中创新航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彭山经济开发区

中创新航材料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和路西段8号,属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修编扩区范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2栋磷酸铁生产车间(分别布设18万吨/年磷酸铁铁粉线12万吨/年硫酸铁亚铁线)、2栋磷酸铁锂生产车间(分别布设16万吨/年、14万吨/年磷酸铁锂生产线)、成品及原料库房、动力站房、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10万吨/年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能力,副产硫酸铵、磷酸二氢铵。项目新增用地约350亩,估算总投资180000万元,环保投资7860万元。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单元,经“多效蒸发+氨吹脱+混凝沉淀+过滤+AO+MBR+综合调节+盘式过滤+UF+RO”处理后部分软水回用,其余废水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标准及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毛河。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毛河。

2.废气:干燥废气采用“低氮燃烧+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工艺粉尘设置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氢气收集后采用水洗处理后排放;烧结烟气采用“焚烧+高温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各生产环节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理,减少和控制无组织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压滤机、气碎设备、干燥机、振动筛、风机、水泵、循环冷却系统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基座减振、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4.固废:营运期各类固体废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