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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18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1-18 14:32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8113005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眉山市岷江干流汤坝航电枢纽220千伏送出工程

眉山市东坡区

眉山岷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元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①主体工程:

间隔扩建工程。利用福盛220kV变电站预留7#出线间隔至汤坝航电升压站,在南侧围墙外征地0.12hm2,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还建7#间隔)。

220kV线路工程。起于汤坝航电升压站,止于220kV福盛变电站,长约18.8km,新建杆塔65基。

②环保工程:

塔基恢复、牵张场和塔基施工等临时占地恢复。

③临时工程:

塔基施工临时占地0.32hm2,牵张场0.12hm2,跨越施工场0.04hm2,施工人抬便道0.25hm2

项目总投资3830万元,环保投资45.0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8%。

①电磁环境: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线路选择时尽可能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净空距离;220kV输电线路在通过非居民区、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5m和8.5m。

②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和施工工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和工法;线路选择时尽可能避开敏感点,减轻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放电噪声。

③水环境: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变电站现有化粪池进行收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农户房屋,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民房现有的设施进行收集后用作农肥。

④大气环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施工工地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并安装喷淋等防尘设施。

⑤固废:间隔扩建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于变电站,设备外包装材料、拆除的废旧电气设备和废钢材由施工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依托租住房屋或变电站内已有的垃圾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后利用附近现有的垃圾收集点处理。

⑥生态环境:间隔扩建工程所有施工活动应尽量集中在征地范围内,减少线路施工对临时占地的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站内空地进行硬化或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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