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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8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11-18 11:47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8113005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眉山东坡圣寿110kV输变电工程

变电站在眉山市东坡区积翠路与青衣街交叉口西南侧;输电线路在眉山市东坡区、岷东新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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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寿110kV变电站:为全户内GIS布置站,总征地面积为5333m2

110kV间隔完善工程:在220kV福盛变电站内完善2个110kV备用出线间隔。

输电线路工程:新建福盛-圣寿双回110kV输电线路,长约2×9.84km(架空段2×5.6km+电缆段2×4.24km)。

项目总投资11499万元,环保投资6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4%。

①电磁环境:变电站采用全户GIS布置,电气设备接地。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110kV架空输电线路垂直逆相序排列,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7m。线路选择严格按规程要求控制净空距离。

②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中午、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

③水环境:施工期变电站生活污水收集于项目部卫生厕所,输电线路生活污水与当地居民生活污水一起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新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④大气环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设置围墙或围挡,安装喷淋等防尘设施,场地硬化并采取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对施工作业以外裸露区进行覆盖或临时绿化。

⑤固废:电缆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于变电站,架空线路塔基产生的余方部分回填变电站,其余就地夯实于杆塔下方。废旧电气设备、废钢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利用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理。事故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大部分回收利用,少量无法利用的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废铅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生态环境:施工活动尽量集中在用地范围内,表土先集中堆放,用于后期变电站绿化覆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站内空地硬化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合理布置架空输电线路,减少占地和植被破坏,施工临时道路严格控制宽度。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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