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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0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11-10 11:29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11月10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8113005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配套110千伏变电站工程

四川省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方大路 88 号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蜀蓉恒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体工程:新建1座110kV变电站,站址面积为2135m2

辅助工程:

①预处理池:依托厂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进入派普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思蒙河。

②油坑:各主变下设有油坑(5m3)

事故油池:在变电站站址内西侧设置1座事故油池(25m3)。

公用工程:

①进站道路:进站道路利用原厂区内满足大件运输的水泥硬化地坪。

②站内道路:站内主干道即主变压器运输道路,路面宽 4.0 米,转弯半径为 9 米,为郊区型混凝土路面,路面高于场地设计标高 150mm。

③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均由自来水管网供给。

④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网。

办公及生活设施:依托厂区办公楼、宿舍楼及食堂。

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环保投资5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51%。

①电磁环境: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110kV 配电装置选用 GIS 户内布置。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

②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远离站界,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建设单位在招标选择设备时,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的原则进行设备选购。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对主变压器采取设置减震垫等措施,定期检修、保障各类电气设备稳定运行,合理布置站内设备。

③水环境:变电站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废水,拟利用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项目设置的简易沉砂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建设的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地表水。初期雨水经站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排至厂区雨水管网。

④大气环境: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施工运输车辆严禁不经过冲洗直接进入城市道路;施工道路无雨日采用洒水车喷水降尘。

⑤固废:施工期开挖土石方部分回填,产生的弃方由厂区平衡。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同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项目一同处置。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集油坑,排入站内设置的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进行油水分离后,少量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⑥生态环境:变电站施工期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作业;施工前应先建围墙和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侵蚀;在站址处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并覆盖苫布,避免施工扬尘和水土流失;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取弃土,并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工程弃土及时清运,避免雨天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按照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项目统一规划,对站区内外地表进行硬化处理,避免产生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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