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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4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6-14 11:30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8113005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眉山市甘眉工业园区青龙220千伏变电站

扩建工程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区)

四川甘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翌达环安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工程:青龙220kV变电站采用户外布置,本次扩建在变电站前期预留场地内进行,不新征地。

主变压器:本期扩建主变容量2×180MVA

110kV出线:本期扩建8回,全电缆出线

10kV出线:本期扩建16回,全电缆出线

无功补偿:本期扩建2×4×8Mvar

消弧线圈接地变:本期扩建2台

辅助工程:新建GIS配电室,建筑面积约305.07m2,新建站内电缆沟785m。

公用工程:新建消防泵房,建筑面积约91.84m2,消防水池510.72m3,依托原有进站道路、站内道路。

办公及生活设施:依托原有10kV配电室,建筑面积344.4m2,二次设备室及综合用房,建筑面积378m2

环保工程:依托原有事故油池94m3、化粪池2m3、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5m3/d)。

项目总投资7254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34%。

①电磁环境:本项目通过采取站内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电磁影响;所有电气设备安全接地等措施,以减小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②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缩短高噪音、高振动作业时间。运营期采取尽量选用低噪设备的原则进行设备选购,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对相应产噪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垫等措施,对噪声污染进行防控。

③水环境:施工废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就近利用项目周边既有卫生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变电站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站内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已建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施肥,对区域水环境无影响。

④大气环境:施工期施工现场封闭作业,设置喷淋降尘装置,定期洒水作业;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或防尘布遮盖;风速大于四级时禁止渣土堆放作业。

⑤固废:本项目弃方可全部用于园区低洼地带回填;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变电站内现有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拆除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更换的废旧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主变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经事故油池内油水分离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⑥生态环境:变电站施工期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作业。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临时拦挡、遮盖措施。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并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渣,工程弃土及时清运,避免雨天造成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应控制占地范围,堆放材料时应采取铺设彩条布等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地表的扰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等,及时进行场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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