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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2月7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02-07 15:1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8113005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220kV变电站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二路中段1号

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德创力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①主题工程:新建220kV变电站,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220kV配电装置和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站区围墙内占地面积约7140m2;

②辅助工程:给排水系统,消防水泵房92m2,二次设备室150m2,蓄电池室48m2;

③公用工程:围墙:322.5m,

新建站区道路1558m2,沥青道路;

④办公及生活设施:新建配电装置楼2栋(2F),220kV配电装置楼占地面为909.68m2,110kV配电装置楼占地面为722.5m2,警卫室,建筑面积40m2;

⑤环保工程:事故油池100m3,新建化粪池20m3;消防小室及砂池2组,消防水池占地140m2。

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25%。

①电磁环境:本工程在设计时已经采取的电磁环境防护措施有:

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220kV和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

②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在施工阶段,建筑施工机械强噪声源。建设单位及施工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强度,避免休息时间进行高强度高噪声施工;同时施工前应告知周边企业并与其协商来调整施工的时间,尽量减少本项目对周围企业的影响。

③水环境: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废水较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设施进行相应处理后回用。本项目投运后变电站值守人员会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送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毛河。

④大气环境:大气污染影响主要为基础工程、道路施工中的土建混凝土浇筑及运输车辆装卸材料和行驶时产生的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建设单位及施工方应采取适时洒水、湿法作业,使用节能低耗运输车辆等措施。

⑤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材料、建渣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由专门的回收公司回收;建渣送城市指定弃土堆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运营期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基地设置的垃圾中转点。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含油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更换的蓄电池在拆卸户随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不贮存在变电站内,不外排。

⑥生态环境:本项目占用农用地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剥离、分层堆放、分层反序回填,对临时堆放的土料进行临时袋装土拦挡,顶面用密布网遮挡,以防表土临时堆放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同时也可提高堆积体的稳定性,挡土袋的土料使用开挖出的弃渣料,施工完毕后用于一体化基地项目厂区内的绿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土方开挖应避开雨季,以减少水土流失。本项目为一体化基地项目统一施工,施工主要集中在占地范围内,不新增临时占地。施工完成后将厂区内的裸露地表进行硬化或者绿化,栽种适合当地种植的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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