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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2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12-31 14:1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112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31日-202217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金花养殖场项目

东坡区复兴镇白塔村3

眉山市欣和畜禽养殖有限公司

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租用土地17.3亩,修建猪舍4栋,办公生活区,以及配套的污粪处理系统,常年存栏生猪10000头,出栏生猪20000头。本项目无种猪饲养、配种及分娩等过程,不涉及饲料加工、生猪屠宰。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468.50万元。

1、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养殖废水一起由集污池收集后,经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干粪在堆粪间经好氧堆肥后还田利用,湿粪经过污水处理区处理后用作周边园地灌溉,无废水外排。2、废气:猪舍恶臭采取干清粪工艺,优化饲料,使用消毒除臭剂进行控制;粪污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密闭,设置抽风集气+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同时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3、噪声:加强养殖噪声控制管理,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病死猪按规定外送无害化处置,猪粪好氧堆肥后还田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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