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1年12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8-36061251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PC构件厂项目 |
眉山市天府新区青龙街道工业东二路南段984号 |
四川中匠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另起行 |
另起行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租用已建厂房5450m2、堆场11000m2,布置搅拌设备、投料机、行车、钢筋加工设备等,建设1条年产水泥预制构件2万m3的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仓顶配套脉冲反吹布袋式除尘器,共3台;密闭搅拌机并设置1台喷雾降尘装置;原料堆场设置围挡,原料设置覆膜遮盖;厂区道路定期冲洗;废气治理措施满足《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JGJ/T328-2014)中相应要求。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尘、沉淀池沉淀石渣回用于生产线,隔油池废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四、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由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限值后排入南河。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2 |
塑胶制品扩产、新增冲压金属制品项目 |
眉山市天府新区青龙街道百意孵化园内 |
眉山市彭山区东屹精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四川光明四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另起行 |
另起行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在原有厂房内新增2台注塑机、新增冲压金属制品生产线1条。扩建后,可年产塑料制品200t、金属制品50t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注塑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通过“布袋除尘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废品收购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四、废水:全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限值后排入南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