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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2021-11-2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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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有关规定,现将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予以公告。 一、编 号:眉环危第5114210001号 二、法人名称:仁寿县兴康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熊玲 四、住 所:仁寿县文林镇文林路一段医学巷19号 五、经营设施地址:眉山市仁寿县大化镇曹河村十组 东经: 104° 7′26.36″ 北纬:30° 5′37.25″ 六、核准经营方式: 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 七、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O1 医疗废物(废物代码为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 损伤性废物) 八、核准经营规模: 1800吨/年 九、有效期限: 2021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十、发证日期: 2021年11月19日 十一、发证机关: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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