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生态环境 >> 环评公示 >> 正文

关于2021年1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11-17 17:02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1年1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8-38169369

地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水性漆涂装生产线技改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工园三路二号

眉山中车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拟拆除现有油性漆涂装生产线,改造为全水性漆涂装生产线主体工程,水性漆存放室储存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总投资53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

废气:涂装车间设置过滤系统+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低氮燃烧器处理。废水:依托现厂区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噪声: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加强厂区隔声,控制生产噪声。固废:设固废暂存间,对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暂存,暂存间地坪防风、防雨、防渗防腐处理,危废定期交由危废单位收运处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