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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1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11-05 15:2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11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5日-20211111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锂辉石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丹棱县杨场镇会灵村5

四川时空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锦绣绿地环保有限公司

该项目租用厂房11000平方,建设2条锂辉石生产线,达产后每年生产锂辉石精矿6万吨,同时生产优良的陶瓷原材料钠长石粉44万吨。总投资4850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

废气:设置封闭库房,仅保留车辆出入通道,对地面硬化,定期清扫等措施,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在原料库房上空设置喷雾降尘装置,项目卸料和上料都设置在原料库房内,在卸料和上料处再单独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控制扬尘产生量。废水:设置沉淀池一座,总体积约6125m3(设置为4级沉淀池及事故应急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噪声: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加强厂区隔声,控制生产噪声。固废:设固废暂存间,对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暂存,暂存间地坪防风、防雨、防渗防腐处理,危废定期交由危废单位收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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