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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0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10-29 16:0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110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026日-2021111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洪川畜畜无害化处理车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眉山市洪雅县柳街村

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海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总占地面积12833.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29.41平方米。其中,新建牛宰

杀车间1952.77平方米,羊宰杀车间819平方米,活禽宰杀车间2209.14平方米,冷冻库396平方米,办公楼292.5平方米,公厕、病死畜禽暂存间160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一

套,垃圾处理设施一套。建成后可达到年屠宰活禽1100万只(其中鸡鸭鹅的宰杀比例541)、肉牛1.2万头、肉羊11万只。

废气:对三件宰杀车间采取封闭厂房,机械送风,房顶排风的方式进行收集,保持厂房内处于微负压状态,排出的空气经收集统一送入生物除臭塔(含喷淋设施)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经 1 15m 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污水处理站进行加盖处理,废气通过废气管排入生物除臭塔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 1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洪雅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

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电麻击晕、部分墙面安装吸声材料等措施。

固废:分类处置、暂存和转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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