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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1年10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10-27 15:09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110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027日-20211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8-36061251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绿色环保建材生产及研发基地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视青路西侧

眉山天投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02.84亩,总投资3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宿舍等,并布置“环保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料、配套自用碎石加工与骨料整形”等绿色环保建材的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投产后年产环保沥青混凝土50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料100万立方米、碎石加工及骨料整形80万立方米、乳化沥青1万吨、改性沥青1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1)堆场设置于封闭厂房内,表面覆盖并设置固定式喷雾装置进行洒水降尘,减少装卸扬尘和堆场起尘;(2)筒仓粉尘由筒仓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上料、输送阶段产生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4)提升、烘干、筛分、搅拌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43m高排气筒排放;(5)搅拌和卸料沥青烟气收集后引入间接水循环冷却装置冷凝,再由“三级煅后焦吸附+高压电捕+高压电解+三级煅后焦吸附”沥青烟气净化设备处理达标经沥混搅拌楼排气口排放;(6)沥青罐沥青烟气收集后引入间接水循环冷却装置冷凝,再由“三级煅后焦吸附+高压电捕+高压电解+三级煅后焦吸附”沥青烟气净化设备处理达标,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7)水稳料生产线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8)碎石加工与骨料整形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9)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袋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桶装,委托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处置,日产日清;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厂区周边农田或林地施肥;废弃煅后焦滤料、不合格骨料、搅拌残渣、混凝土废料、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和导热油、废油桶和含油棉纱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废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雨水沟、废水收集沟道后汇集到三级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车辆冲洗、厂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进入预处理池处理达视高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视高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限值后,排入柴桑河。

2

仁寿县旭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迁建技改工程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兴盛镇永兴社区6组视青路与益州大道南延线交汇处东南侧

仁寿县旭昱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西藏林芝地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40000m2、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技改迁建HZS300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新建HZS270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新建搅拌主楼、生产厂房(含料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车辆清洗区等),配套建设办公楼、综合倒班楼(含宿舍、食堂)、技术中心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300m3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1)堆场设置于封闭厂房内,表面覆盖并设置固定式喷雾装置进行洒水降尘,减少装卸扬尘和堆场起尘;(2)骨料输送采用密闭的皮带输送机、粉料采用管道螺旋输送机,搅拌主机设置于密闭的搅拌主楼内,搅拌主机上部安装布袋除尘器,原料投料和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达标排放;(3)筒仓粉尘由筒仓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4)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厨房固废暂存于厂内垃圾房或垃圾桶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送至料场作为原料利用;三级沉淀池的沉渣经压滤机脱水后送至料场作为原料使用;布袋除器收集的粉尘送至粉料筒仓作为原料回用;布袋除尘器等更换的布袋和滤料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不合格混凝土经吵石分离机处理后用做原料;废机油、废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四、废水:生产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送至视高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远期污水管网建成后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厂。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3

汽车、摩托车、电器连接件等铝合金铸件生产及加工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街道龙都大道西段2号附3

四川博鑫亿铝制品有限公司

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厂房1669m2,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在已建厂房内安装10台压铸机、20台攻丝机、12台车床、18台钻床、10台砂轮机、8台砂带机、11台天然气熔化炉、2台超声波清洗机等,用于汽车配件及摩托车配件生产,项目建成后将达年产汽车配件及摩托车配件1350万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1)中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熔化烟尘废气汇同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2)抛丸粉尘经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与打磨、熔化共用1根筒15m高排气筒排放;(3)脱模有机废气、电泳及电泳烘干有机废气、压铸烟尘由“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4)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5)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办公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预处理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桶装,委托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处置,日产日清;废边角料、废钢丸、废包装材料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废液压油、洗手废水废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及废液压油桶、废中空纤维膜、电泳漆渣、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废水:电泳工艺清洗废水经新建的污水处理站(气浮+絮凝+二沉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已建预处理池;职工洗手废水及拖布清洗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反渗透浓水一同排入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 2016)中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排入南河。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4

绿色环保型沥青混凝土生产及研发

四川省眉山天府新区贵平镇平安村7组、龙马镇凤凰村5

眉山天投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03.06亩,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宿舍等,生产区域内布置“环保沥青混凝土、绿色再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料、建筑废弃物回收与处理、配套自用碎石加工与骨料整形生产”等新型环保建材的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及配套的供水、供电、控制等辅助生产设备。项目投产可实现年产沥青混凝土50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料110万立方米、建筑废弃物回收与处理50万立方米、碎石加工与骨料整形生产30万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1)堆场设置于封闭厂房内,表面覆盖并设置固定式喷雾装置进行洒水降尘,减少装卸扬尘和堆场起尘;(2)筒仓粉尘由筒仓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上料、输送阶段产生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4)提升、烘干、筛分、搅拌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5)搅拌和卸料沥青烟气收集后引入 “布袋除尘器过滤(粉裹烟)+高压电捕+高压电解+两级活性炭吸附”沥青烟气净化设备处理,由沥混搅拌楼排气口(距地面高度均为15m)排放;(6)沥青罐沥青烟气收集后引入“干式过滤箱过滤(除雾板+过滤棉)+高压电捕+高压电解+两级活性炭吸附”沥青烟气净化设备处理达标,由沥混搅拌楼排气口(距地面高度均为15m)排放;(7)水稳料搅拌楼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8)建筑废弃物回收处置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9)碎石加工与骨料整形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10)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袋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桶装,委托餐厨垃圾回收单位处置,日产日清;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厂区周边农田或林地施肥;废钢筋集中收集后外卖至废品回收站;不合格骨料、搅拌残渣、混凝土废料、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和导热油、废油桶和含油棉纱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废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雨水沟、废水收集沟道后汇集到三级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车辆冲洗、厂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田或林地施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5

商品混凝土、砂浆搅拌站项目

四川省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视青路南侧

四川山峰绿创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安济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76.79亩,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环评项目为一期建设内容,本项目一期占地面积约为31159.33m2,新建全封闭式厂房布置商品混凝土生产线4条、湿拌砂浆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办公、生活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70m3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30m3湿拌砂浆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1)堆场设置于封闭厂房内,表面覆盖并设置固定式喷雾装置进行洒水降尘,减少装卸扬尘和堆场起尘;(2)筒仓粉尘由筒仓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封闭原料输送廊道、在料斗、卸料口与输送皮带设置彩钢罩封闭,减少骨料与粉料上料、输送、计量粉尘产生;(4)全封闭搅拌机楼、优化搅拌机盖布水管结构及进水方式、提供卸水压力,对搅拌机集料斗落料时产生的粉尘起到压制作用,并在搅拌主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和脉冲式收尘器,搅拌粉尘经脉冲式收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二、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实验室试拌废弃物用作建筑材料出售;收尘器收集粉尘、车间沉降粉尘、砂石分离机分离产生的砂、石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变压油、含油废手套、棉纱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废水: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雨水沟、废水收集沟道后汇集到三级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车辆冲洗、厂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进入预处理池处理达视高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视高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限值后,排入柴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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