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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9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9-27 14:3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19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927日-2021108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眉山汇宇生物科技项目一期明胶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区)

眉山汇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区),建设三条皮明胶生产线。总投资约62000万元,环保投资约2424万元。

废气:污水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次氯酸钠氧化+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冷库卸车车间及预处理车间恶臭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抽风后统一汇入1套“次氯酸钠氧化+水喷淋”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熟石灰投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粉碎、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磷酸氢钙包装粉尘经捕集罩+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15m排气筒排放;盐酸雾经酸雾吸收管道收集后通过“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水: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1500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沉渣+气浮+A/O+沉淀的工艺进行处理。

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在污水处理站内建设一座污泥暂存间(100m2),同时在污水处理站东南侧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56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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