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8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项目 |
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 |
四川凯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眉山市彭山南方家居产业园,租赁眉山市彭山区鸿运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已建厂房,总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二期项目分别位于该厂房一层和二层,建筑面积均为3200平方米,分别建设10座喷漆房(每座喷漆房设置1台双工位水旋喷漆柜)、26座打磨房、8座晾干房,并分别配套VOCs尾气处理系统1套(沸石转轮浓缩吸附+RTO焚烧)、布袋除尘器25套,以及管理用房和维修设备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二期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与一期共用排气筒,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及热水锅炉依托一期工程。本项目仅提供喷涂场所,配置环保设施及公辅设施,喷涂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生产用具(喷枪、打磨机等)均由客户企业自行准备。本项目通过建立网络平台,对客户企业原辅料进行成分管控,对拟纳入共享喷涂的客户企业油漆、固化剂、稀释剂等原辅料成分报告进行备案,喷涂前据此进行核查,从而实现对油漆、固化剂、稀释剂中TVOC含量的管控。总投资4398.82万元,环保投资1800万元。 |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喷漆房、晾干房含VOCs废气、打磨车间的打磨粉尘、燃气热水锅炉废气等。喷漆废气在密闭喷漆房内负压收集,经水帘处理后与密闭晾干房内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一并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在密闭打磨房内利用打磨工位侧吸风装置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打磨车间系统内循环,打磨房内未处理粉尘最终经厂房负压系统抽送至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塔+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RTO焚烧”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放。燃气热水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0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限值后排入南河;生产废水(水帘系统、喷淋塔废水)排入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5m3/d,一、二期合建),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定期更换后该部分废水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过程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建设单位通过优选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生产噪声厂界达标排放,确保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功能区达标。 4、固废:项目漆渣、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芯经专用塑料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房内,并根据危废种类和性质采取分区分类暂存;废包装桶由客户企业完成生产后自行运出,不在厂内贮存;每次更换的水帘机及喷淋塔循环废水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不在厂内贮存;废吸附床更换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内暂存。水处理剂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打包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包材由客户企业完成生产后自行运出,不在厂内贮存;办公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厂内不暂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