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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1年8月9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拟审批情况的公示(承诺制)
2021-08-11 14:29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189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拟审批情况的公示(承诺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89日,经建设单位申请,我局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改进环评审批管理和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环函〔2020220号)中关于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813日(5个工作日)前向我局提出。

电话:028-36061251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一、受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环境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通江大道建设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青龙街道、锦江镇

眉山环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眉山环天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1-   8-9

二、拟审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通江大道建设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青龙街道、锦江镇

眉山环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眉山环天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通江大道建设项目,项目起于彭山区青龙镇南河上已建设顺河大桥桥头引道处,终点为彭山县牧马镇在建航空大道K1+783.236处。道路整体由西向东方向走向,沿线与滨江大道北段东线在K1+100处平面交叉,在桩号K2+200上跨成昆铁路。本项目全长4831m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施工扬尘和施工设备(包括车辆)排放的燃油尾气,经本环评提出的防尘措施后,可将其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噪声: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做好施工人员自身防护工作,降低噪声影响。

三、固体废物:本项目将产生弃方,通过及时回填及绿化,不能利用的置于政府指定弃渣场内,并对其进行防护和植被恢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集中送附近市政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专用车辆并加盖篷布,指定路线运输,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废水: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量小,成份简单,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附件:通江大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制审批公示本)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通江大道-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式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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