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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7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7-07 09:32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17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77日-2021713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金泰路三期建设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眉山金象园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起点与金泰路二期连接,终点与工业大道相连。道路等级为主干路,道路全长1720m,道路宽度25m,设计速度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照明、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景观(道路北侧绿化带宽50m,道路南侧绿化带宽30m)、交通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等(本次不包含燃气工程,燃气由相应运营公司,同步实施)。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

施工期:洒水降尘、用篷布覆盖临时种植土、对绿化土层及时压实,施工场地(设备、原材料存放)四周设置围挡,并用防尘布对堆放的材料、设备、表土进行遮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必要时采用隔声屏障;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产生的弃方及时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加强管理,设置道路限速、线性禁鸣等交通标志,加强道路路面保养;雨水径流排至路侧雨水沟;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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