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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6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6-09 09:4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16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69日-202161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生猪养殖项目

眉山市青神县西龙镇商家沟村和罗波乡施家沟村

青神县民友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眉山琼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市青神县西龙镇商家沟村和罗波乡施家沟村,项目修建猪舍三栋、生活区一处、环保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建成后年存栏21000头育肥猪,年出栏42000头育肥猪。总投资3000万元。

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降尘,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音达标。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除部分回收外售废品收购站,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项目猪粪、猪尿、部分高浓度冲洗废水通过集污池收集后,熟料全部外售有机肥生产厂家,资源化利用。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后进入异位发酵系统。猪舍喂料采用饲料添加活菌剂、及时清粪、加强通风、喷洒生物除臭剂,种植绿化隔离带等。安装生物除臭装置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后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烟气净化设施;密闭养殖,墙体可隔音。猪只粪便收集后,全部外售有机肥生产厂家。病死猪交由有资质处理病死猪无害化的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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