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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1年5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5-25 09:26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15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524日-20215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8-36061251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中国西部创意文化会展产业园

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青龙街道工业大道北段881

四川鼎溢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汉环美科技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约63206.01平方米,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5座用于定制展台生产,其中,地块A上的5#车间占地面积约4265.95m2,建筑面积约8531.96m2,地块B1#车间、2#车间、3#车间、4#车间、倒班楼、门卫室)占地面积约46420.31m2,建筑面积约56517.95m2。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定制展台50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各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由1/2/3号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经4/5号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原辅料包装袋、预处理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废水:生活污水、水切割机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和地面清洁及职工洗手废水进入预处理池预处理后经青龙工业污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限值后排入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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