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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4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4-25 16:01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14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425日-2021429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

四川金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青神经济开发区,总投资200000   万元,总占地 1123 ,主要建设标准电镀厂房53栋,定制厂房8栋,电镀废水处理站;建设热动力中心;建设储罐区、危化品仓库、危废暂存库等仓储设施;建设事故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办公中心、检测中心、服务大厅、餐饮中心等生产、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

 

施工期:1)扬尘防护:①定期洒水降尘,主要产尘作业点装防尘网;②及时清除路面尘土;③进离场路口硬化处理,设置运输车辆清理泥土及车辆清洗设施;④所有运送建渣及建筑材料车辆密闭运输。

2)噪声防治:混凝土拌和等作业点尽量远离厂界。

3)建筑弃碴处置:①弃碴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碴堆放场地;②临时堆方应避开沟渠,遮盖堆置。

4)废水:在施工废水排放点建简易沉沙凼,施工废水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现厂处理设施。

5)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措施:①施工时注意保护植被,对损毁的植被及时补种和恢复;②建碴及时清运;③及时进行场内施工迹地恢复。

 运营期:1)废气: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措施后达标排放;盐酸储罐、污泥溶解罐、危废暂存间、双氧水/硝酸库产生的酸性废气采用碱洗喷淋净化;石灰仓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污水处理臭气采用生物滤池净化;污泥干化系统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光催化氧化处理;检测中心少量废气采用水洗喷淋净化处理;

2)废水:主要为入驻企业生产废水,废水分类、分质收集预处理集中深度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回用率60%),其余达标排放;生产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项目污水处理厂;办公生活区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青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水、锅炉纯水站反冲水直接排入青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噪音达标;

4)地下水: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

5)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严格暂存、转运、处置,禁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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