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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新津500kV变电站220kV配套工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3-23 09:3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1323日我局拟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323日一20213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8113005;传真:02838114948;邮编:62001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成都新津500kV变电站220kV配套工程

成都市新津县、双流区、眉山市彭山区境内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供电公司

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22144万元,环保投资116万元。建设内容:新建新津-徐家渡双回220kV线路;新建新津-邓双双回220kV线路;将220kV尖文渡线改接至新津500kV变电站。

新津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工程报告表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项目2021316日在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新津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工程报告表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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