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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1年3月11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拟审批情况的公示(承诺制)
2021-03-12 11:4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1311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和拟审批情况的公示(承诺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311日,经建设单位申请,我局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改进环评审批管理和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环函〔2020220号)中关于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1317日(5个工作日)前向我局提出。

电话:13981914739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一、受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环境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正邦年产24万吨猪用饲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段213

四川彭山正邦饲料有限公司

四川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3-11

二、拟审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正邦年产24万吨猪用饲料生产线扩建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南段213

四川彭山正邦饲料有限公司

四川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3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符合饲料标准的生产车间、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的饲料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新增饲料24万吨以上。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饲料加工过程中因异味产生的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由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由1#7#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本项目依托的2台燃气锅炉废气通过212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噪声:通过对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设备运行噪声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物:初筛、磁选杂质、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粉尘回用生产;化验室固废、化验室废液、废含油棉纱和手等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收购商回收处理。

四、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汇同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在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彭山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河。

 

 

附件: 正邦年产24万吨猪用饲料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制审批公示本)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3、公示本-正邦年产24万吨猪用饲料生产线扩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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