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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2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2-26 11:3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12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226日-202134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眉山“中国泡菜城”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区)

眉山汇宇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选址于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6号路南侧8号延伸段东侧,占地面积约   43 亩,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 1.5 m 3 /d,配套新建尾水排放管道6km,生产用房 1378m 2 及生产辅助用房等配套设施 1161m 2

施工期:洒水降尘,施工期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区域现有污水管网收集后送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弃土用于厂区内回填和绿化,其余部分送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临时倾倒场处理与处置。

运营期:废水采用“   粗 、 细格栅+ 调节池+ 水解酸化+A 2 /O+二沉池+ 高密度沉淀+   臭氧催化氧化+ 曝气生物滤池+ 生物炭滤池+ 滤布滤池+ 紫外

线消毒”   工艺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后排放;构筑物密闭,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噪音达标;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严格暂存、转运、处置,禁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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