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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2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2-08 14:27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1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28日-2021219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竹钢深加工项目

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胜科路二段30

洪雅竹元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胜科路二段30号,总投资23333.05万元,占地112.93亩,主要进行竹钢家具以及竹钢大型集成建筑生产,计划建设年产8万平方米竹钢构件和竹钢集成建筑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

施工期:洒水降尘,施工期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废水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分离处置,部分回用,部分外售,其余送政府指定的垃圾堆放场。

运营期:设置一套中央除尘器处理木工粉尘,底漆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经过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噪音达标。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妥善保存,禁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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