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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1-02-04 09:40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1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24日-202129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暨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


仁寿县富加镇马鞍社区、禾加镇黄坡社区、汪洋镇红阳村、黑龙滩镇光相社区、文宫镇文华社区、禄加镇永富村和眉山天府新区北斗镇大桥社区



仁寿县农业农村局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65万元,在仁寿县富加镇马鞍社区、禾加镇黄坡社区、汪洋镇红阳村、黑龙滩镇光相社区、文宫镇文华社区、禄加镇永福村和眉山天府新区北斗镇大桥社区分别建设 1 座再生资源回收拆解中心,共计 7 座。再生资源回收拆解中心主要是对废旧大件木质家具(衣柜、茶几、桌椅等)进行人工拆解、破碎、除铁(磁选)。年处理规模分别为富加镇马鞍社区 900t/a,禾加镇黄坡社450t/a,汪洋镇红阳村 300t/a,黑龙滩镇光相社区 750t/a,文宫镇文华社区750t/a,禄加镇永福村 600t/a,北斗镇大桥社区 750t/a。服务范围为各自乡镇行政区划范围(包括乡村)。

施工期:洒水降尘,施工期做到“六必须”“六不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各个场点附近农户既有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土石方部分回填,其余暂存于临时堆土场暂存,后期用于绿化,不外排。建筑垃圾分类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粉尘经密闭负压和集气罩收集后由 1 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噪音达标。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妥善保存,禁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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