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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12月21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拟审批情况的公示(承诺制)
2020-12-21 19:13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01221日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和拟审批情况的公示(承诺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1221日,我局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适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改进环评审批管理和监督执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川环函〔2020220号)中关于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01225日(5个工作日)前向我局提出。

电话:13981914739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一、受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环境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彭山区青龙镇工业北路东段道路及小学北路道路工程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工业大道附1

天府新区彭山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梦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12-21

二、拟审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彭山区青龙镇工业北路东段道路及小学北路道路工程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工业大道附1

天府新区彭山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梦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2295.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条次干道,总长992m。其中,工业北路东段长715m、宽24m,小学北路长277m、宽20m和交安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及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加强绿化,禁止不满足国家现行排放标准车辆上路行驶。

二、噪声:采取降噪路面、限速禁鸣等措施减少交通噪音对沿线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废水: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容易起尘散落物料的车辆应加蓬覆盖方能上路,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物,定期检查清理道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达到保护地表水体的目的。

 

 

附件: 彭山区青龙镇工业北路东段道路及小学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制审批公示本)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工业北路及小学北路(承诺报批本)PDF公示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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