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生态环境 >> 环评公示 >> 正文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1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11-19 15:11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011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116日-202010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13981914739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20万吨建筑渣土替代原料生产新型墙材

仁寿县视高街道(原里仁乡新一村三组)

仁寿县里仁乡新民机砖厂

成都海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在原厂址进行改建,利用原项目开采完毕的页岩开采地块建设原料堆场,堆场占地面积6.46亩。项目利用20万吨建筑渣土替代原项目页岩矿,以建筑渣土、原煤为原料进行空心砖的生产,设备及公辅设施均依托原有项目,改建后产能不变,年产空心砖10000万匹。本项目利用的建筑渣土仅限于基坑石方,主要成分为岩土矿物,不包含浮土、混凝土、金属、塑料等,不涉及土壤治理的渣土。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对原料堆场采取三面围挡的防风设施,且围挡高度高于原料堆放高度,顶层设置棚架结构的防雨设施,同时在堆场内设置自动降尘喷淋系统,定期对原料堆场表层洒水,使物料表层含水率达10%,以保证堆场表层湿润,同时地面采取硬化措施,达到防风、防雨、防渗等要求;配置三台移动式除尘雾炮机,装卸作业过程中采用雾炮机喷淋除尘。

二、噪声: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清扫灰尘收集后外售商混站作为原料;沉淀池沉渣运往建渣场作为建筑材料;废机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四、废水: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2

塑料制品、电脑周边产品生产线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视高工业园视高大道39

眉山光大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四川鑫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1#厂房新增气泡机1台,凹版双色印刷机1台,在2#厂房新增制袋机11台,EPE造粒机1台和复合机三台。扩建完成后将实现年产气泡袋200tPE200tEPE造型1600t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制膜、发泡、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声源,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交废物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底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气瓶集中收集后由气体供应商回收使用;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废活性炭、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四、废水:废水排入现有项目已建污水预处理池(30m2)中,经处理达到视高第二污水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系统进入视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未列入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最后排入柴桑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