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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1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11-04 14:12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01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14日-202011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13981914739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梓州大道南延线(省道424大林至仁寿段)工程

眉山市天府新区高家镇、贵平镇

眉山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眉山环天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279208.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40.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全长17.24Km(含连接线长度)的一级公路。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加强上路车辆尾气排放监管,严禁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定期清扫路面,减少交通扬尘。

二、噪声::在敏感段安装隔音板(墙),减小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三、固体废物: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废水:无废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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