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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0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10-28 10:5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010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028日-2020113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眉山市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金象化工产业园区)金桥大道与工业环线交叉口

眉山市城投中恒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3383万元,位于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金象化工产业园区)金桥大道与工业环线交叉口,采用“预处理+油水分离+厌氧发酵”的主体工艺,设计规模150t/d,预计年收集处理餐厨垃圾约5.48t,建设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净化处理系统、沼气利用系统、沼液处理系统、沼渣脱水系统以及通风除臭系统等、配套综合办公楼及其它公用工程。

施工期:施工场地设预处理池,粪便收集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采取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期管理,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做到建设工地现场六必须六不准。土石方部分回填,剩余外运当地政府指定弃土场。筑垃圾部分会用,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音达标。

运营期:有机废气经采用“酸洗塔+碱洗塔+UV光氧+生物洗涤塔”,处理后的废气经120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采用除味工作液喷雾和安装一套正压送风设备减少无组织臭气的排放。厂区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近期由罐车统一运至1号垃圾压缩站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外排园区污水管网。采用修建隔声车间阻隔、合理布局、减震等措施,噪音达标。粗油脂外售给正规的油脂加工企业;沼渣外售有机肥生产厂家综合利用;分筛分废渣和生活垃圾一起集中送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实验废液、实验试剂和机油包装、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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