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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10-12 17:4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010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012日-202010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13981914739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太阳能面板生产线

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青龙街道双莲路

四川恒卓玻璃有限公司

西藏林芝地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四川恒卓玻璃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区域,进行彩釉玻璃生产制造,预计年产量50000m2(其中,丝网印刷彩釉玻璃40000m2和喷绘彩釉玻璃10000m2),扩建后全厂可实现钢化玻璃、夹胶玻璃、中空玻璃和彩釉玻璃年产量约155m2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管+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排放。

二、噪声:集气管+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三、固体废物: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玻璃、玻璃沉渣和不合格品交由成都金宝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收购站处理;废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抹布、手套、隔油池浮油、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交由有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

四、废水:生活污水(拖把清洗废水和员工洗手废水先隔油处理)经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彭山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标准后,再排入彭山青龙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最终排放至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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