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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8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8-31 13:48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08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831日-202094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东坡新区加油站原址改建并更新改造双层罐

眉山市东坡区文忠街西侧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

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改扩建在原址进行,不新增占地。本次改扩建工程将拆除原有所有建构筑物,全部新建。改建后设5个埋地油罐:一个30立方米柴油罐,430立方米汽油罐,总罐容为150立方米,柴油罐总容积为135立方米。项目改造后,汽油和柴油销售量不变,年销售汽油4162吨、柴油400吨。项目总投资金额为890万元。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眉山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岷江。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油和加油中产生的挥发油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汽车尾气。采取密闭卸油方式,卸油时采用密闭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时采用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柴油发电机自带油烟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外排。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加油泵、备用发电机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必要的基座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油罐清洗油渣、含油消防沙、隔油池浮油和油泥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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