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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7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7-28 15:46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07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728日-202083日(5个工作日)。

电话:13981914739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鑫明食品屠宰生猪技改项目

仁寿县兴盛镇舒坪社区四组兴盛乡家私产业园

四川鑫明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增1条标准化、机械化生猪屠宰生产线,屠宰车间3000m2(冷库650m2、冷却分割车间1800m2、深加工车间500m2、肉品质检测室50m2),生猪待宰间800m2,污水处理站360m2(焚化间40m2),生产管理用房440m2(办公用房190m2、职工宿舍250m2);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屠宰生猪14万头/a的生产能力,全厂最终达到年屠宰生猪16万头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2、待宰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由1UV高效光解装置+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噪声:采用隔声、消声等方式,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三、固体废物:猪粪和肠胃内容物通过收集后暂存在堆粪间(粪便暂存),由附近村民桶装后运走作为肥料,做到日产日清;不可食用内脏、病害猪及不合格产品交由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猪毛由附近农户带走外卖给猪毛加工单位;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包括格栅渣)经污泥压滤机脱水后交由四川舒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隔油池废渣与污水处理站污泥一同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由四川舒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

四、废水:废水均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规定的三级标准后经视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至柴桑河。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2

3KV及以下轨道交通装备通用系列电力电缆、汽车用系列电缆、太阳能光伏发电用特种电缆生产线迁建项目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片区兴盛乡舒坪村兴盛工业园

四川鸿鑫国泰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另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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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迁建老厂区特种电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生产用房、办公生活配套用房等;其中生产及配套用房11万平米,办公生活配套用房4万平米。迁建后形成年产3kV及以下轨道交通装备用系列电力电缆60万米、汽车用系列电缆20万米、太阳能光伏发电用特种电缆20万米,年产3kV及以下通用电力电缆100万米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有机废气和氯化氢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吸收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吸收处理达标后由2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声源,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塑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废铜/铝线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专业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桶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各类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废油墨桶由供货厂商回收;废机油涂抹在机器上作为润滑,循环使用;废活性炭定期交由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四、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仁寿县视高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51/2311-2016)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柴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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