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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6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补充公示)
2020-07-24 11:11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06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补充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13981914739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中法农业科技园配套锦江大道(中法段)项目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永泉村、天库村、武陵村

眉山中法农业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2.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全长约5.05km、标准红线宽30m(局部含有中分带段红线宽30-45m)、双向4车道、设计标准的城市主干路1条,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交安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加强对路面维护,不平和破损之处及时修补,专人负责路面保洁,对路面溢洒及时清除。

二、噪声:全路段或部分路段禁止或限制机动车鸣笛,在道路红线两侧种植绿化带。

三、固体废物:加强管理,禁止过往车辆和行人胡乱丢弃垃圾,在道路两旁设置废物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废水:路(桥)面径流通过雨水管收集后排入沿线地表水体,禁止运载危化品的车辆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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