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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7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7-21 15:08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07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721日-2020727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眉山泰善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种养循环种猪养殖基地

眉山市彭山区谢家镇石山村5

眉山泰善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四川嘉盛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种养循环种猪养殖基地,不涉及饲料加工、生猪屠宰。建成后预计常年存栏母猪3500头,常年存栏公猪70头,年出栏仔猪约6.2万头,年出栏育肥猪1万头。建设包括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和育肥舍、办公生活设施、环保设施及辅助公用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2845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畜禽养殖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厌氧反应池+好氧处理系统”,达标排放或作为周边农田灌溉使用,做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废气、沼气、柴油发电机废气、食堂油烟等,臭气主要来自猪舍、污水处理站、无害化降解处理机、堆肥区。猪舍恶臭采取优化饲料即在饲料中添加益生素和在猪舍内使用生物除臭剂措施。发酵罐全部密封,废气经设备自带净化系统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风机、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基座减振、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养殖噪声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营运期猪粪、猪舍垫料经好氧堆肥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按照规定送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置,畜禽医疗垃圾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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