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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6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6-28 13:28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06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623日-2020630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养殖种植项目

青神县汉阳镇上游村

青神龙鑫生态果业有限公司

眉山琼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无种猪饲养、配种及分娩等过程,不涉及饲料加工、生猪屠宰。建成后形成常年年存栏生猪8000头,年出栏生猪16000头的能力。建设包括标准化保育舍8栋、育肥舍22栋、办公生活用房3栋、环保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总投资1250万元。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猪舍产生的养殖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厌氧池+沼液储存池”,作为周边农田施肥使用,做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猪舍、粪污收集池、异位发酵床产生的恶臭气体。猪舍恶臭采取密闭猪舍及优化饲料措施,并设置“集气+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风机、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基座减振、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养殖噪声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营运期干粪堆肥处理后作为有机肥使用,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按照规定送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医疗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交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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