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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6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6-19 15:10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06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619日-2020628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

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

四川国能环保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源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改造后处理规模保持不变,仍为1.98m3/d,改造后出水水质为《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污水来源不变,仍为眉山经济开发区(东区)的工业废水和崇礼镇、永寿镇的生活污水。总投资2160.5万元。

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内污水管道系统收集,汇入厂区的调节池,然后同城市污水一并处理.噪声:主要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固废:栅渣压榨打包,堆棚暂存,后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泥经过专业检测机构对污泥属性进行鉴别后,再根据污泥固废属性进行处理,一般固废可运往眉山市正宏建材有限公司、眉山市利欣建材有限公司烧制建筑材料;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清运。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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