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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奥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氧化氮硫杂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2020-06-1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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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年产500吨氧化氮硫杂茂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该项目已进行了第一次环评公告,现环评工作已有初步结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有关环评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500吨氧化氮硫杂茂生产线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址: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扩区内 4、项目投资:总投资150万元 5、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四川奥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已建2#生产车间(预留车间)内,新增两个反应釜及辅助生产设备,建设年产500吨氧化氮硫杂茂生产线。项目不新增土地和厂房。建成后可达成年产500吨氧化氮硫杂茂的生产规模。 6、现有工程介绍:公司现有项目生产产品共计4种,年总产量为1770t,其中包括超分子聚合物1000吨;衍生品770吨。该项目生产线布置于1#生产车间。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集气罩废气经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置换及泄压废气经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经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研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固废:各项固废污染物去向明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①生产车间反应釜(溶解罐、反应釜、萃取罐等)不凝气、溶剂(二氯甲烷)蒸馏回收不凝气等;②板框过滤器排料废气等无组织废气。 废水: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同时,由于本项目为独立生产线,不与前期项目共用生产设备,因此,不涉及设备清洗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公辅工程废水:实验废水、车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产车间清洁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 固废:一般固废为废包装袋、预处理池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实验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噪声: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厂区各类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公辅设施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其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混凝沉淀—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达标计量排放”,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最终排入醴泉河。 针对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防渗措施,不会对区域内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反应釜(溶解罐、反应釜、萃取罐等)不凝气、溶剂(二氯甲烷)蒸馏回收不凝气经两级冷凝后在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Ha)排放,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Ha)排放。 综上可知,本项目外排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小,不会因项目建设而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3、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并通过各装置及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相关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综合利用及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在按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加强内部管理,实现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以下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奥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扩区内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09007553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3551868364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 【年产500吨氧化氮硫杂茂生产线扩建项目(公示本).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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