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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5-22 09:07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05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522日-2020528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年产湿拌砂浆40万方及商砼50万方生产线项目

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四川眉山水泥有限公司

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总占地25086.67m2,其主体工程为搅拌楼、砂石破碎车间,其它设施包括原料区、办公区等。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措施进行处置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主要是砼车、场地、搅拌机冲洗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经三级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 骨料仓粉尘:输送过程密闭,

骨料仓事先进行喷淋和密闭;储料罐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砂石破碎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厂区内设置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破碎机上防尘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噪声: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设置减震沟,距离衰减。固废:生活垃圾就近送至垃圾储存点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沉淀池污泥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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