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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5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5-20 09:57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05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520日-2020526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育肥猪养殖场项目

丹棱县仁美镇光明村3

丹棱县正鑫农牧有限公司

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育肥猪舍6 栋(A 4 栋,每栋建筑面积2296m2B 2 栋,每栋建筑面

2296m2);保育舍2 栋(两栋建筑面积一致,均为2296m2);发酵床1000m2;废污

处理3000m3;生活办公楼、配套建设的公共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设施等。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猪舍产生的养殖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厌氧池+沼液储存池”,作为周边农田施肥使用,做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猪舍、粪污收集池、异位发酵床产生的恶臭气体。猪舍恶臭采取密闭猪舍及优化饲料措施,并设置“集气+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风机、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基座减振、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养殖噪声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固废:营运期干粪堆肥处理后作为有机肥使用,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按照规定送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医疗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交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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