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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4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5-12 13:29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04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427日-202056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年产2万吨新型耐火保温材料项目

眉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

四川黎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为生产区,辅助工程为实验室,其它设施包括原材料、成品区、办公区等,年产粉状耐火材料1万吨、液体状耐火材料1万吨。

废气: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金象园区污水处理厂。噪声:选用低噪声设施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优化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实现厂界达标。固废: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送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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