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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4月24日-5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05-07 11:1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0424-5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424-57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57-519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3981914739

通讯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邮编:620564

 

附件:1.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仁寿恒邦林嘉实业有限公司天府新区眉山嘉祥外国语学校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眉天府环建函〔202013号)

            2.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四川彭山汪氏动物保健有限责任公司兽用杀虫剂、消毒剂制剂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眉天府环建函〔202014号)

            3.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四川纳科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眉天府环建函〔202015号)

           4.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眉山环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腾飞大道南延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眉天府环建函〔202016号)

 

 

批复(眉天府环建函〔2020〕13号)(20200424).pdf
批复(眉天府环建函〔2020〕14号)(20200424).pdf
批复(眉天府环建函〔2020〕15号)(20200424).pdf
批复(眉天府环建函〔2020〕16号)(20200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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