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生态环境 >> 环评公示 >> 正文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5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5-07 09:20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05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57日-20205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13981914739

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利用原乙酸酯项目储罐升级技改自动化灌装项目

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龙都北三路西段83

四川金恒通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1万元,占地面积20000 m2,主要建设内容:(1)对原有分装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手动分装升级技改为自动化灌装,同时增加原有分装生产线乙酸仲丁酯、二甲苯、甲缩醛的周转量,减少环己酮周转量;(2)将原乙酸酯项目(眉市环建函 2018171 号)已批复建设的7个储罐改为 CV原料 罐区 ,同时利用厂区已建的 8 个储罐(现为空置),新建化学品分装生产线 1 条;(3)新增 18 台灌装机及配套高位槽 分别 用于原有手动灌装线及新建灌装线并配磁力泵、制氮机;(4)拆除原燃煤锅炉房及煤堆场,新建 1 座甲类堆场,用于堆存空桶和成品重桶 ;对原有消防水池及事故池进行改造 ,改造内容为将原事故池 800 方填埋另用,将原消防水池(2000方)隔离800方作为事故池,其余1200方为消防水池。技改后年储存经营分装危险化学品能力从20000t增加至375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储罐区及分装区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噪声:项目实施后对各厂界点的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125m农户处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废活性炭交由具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四、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2

新型装配式建筑工业化生产项目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工业园工业西一路415

四川星创荣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地面积10061.36 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60型混凝土生产线1条、钢筋生产车间1间、1#PC车间、2#PC车间,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4 万立方米预制构件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少量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声源,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去向明确合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青龙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最终汇入南河。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3

腾飞大道南延线建设工程

仁寿县视高镇

眉山环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眉山环天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另起行

另起行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2371.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地面积17171.64 m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条全长375.67米城市主干道。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项目在营运期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噪声:本项目道路沿线两侧200m范围内不涉及敏感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路面抛洒物、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扫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废水:路面径流基本接近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会对收纳水体造成明显的影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