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生态环境 >> 环评公示 >> 正文

关于2020年4月22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4-22 09:36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422日-20204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眉山市投资促进大厦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28-38113005   

 真: 028-38114948

邮政编码:620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眉山仁寿元通110kv输变电工程

眉山市仁寿县向家乡,途经眉山天府新区及仁寿县境内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供电公司

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①元通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变规模本期2×50MV,终期3×50MVA,110kV出线本期2回,终期4回;

枣视线“π”接入元通站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枣视线“π”接点(35#直线杆小号侧约15m处),止于元通110kV变电站,线路路径长度约2×17km,采用同塔双回垂直逆向序排列方式架设,总共新建杆塔57基;③拆除工程:本项目将拆除110kV枣视线35#直线水泥杆、基础及相应配套的绝缘子及金具。

项目总投资:5817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9%

 

①电磁环境:合理布置站内电气设施设备,以减少站外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水平;合理选择输电线路导线及导线相序排列方式;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超过4000V/m,或工频磁感应强度超过100μT时,应采取抬高导线高度等治理措施;本工程110kV输电线路在经过居民区时,将导线最低对地距离抬升到7m,线路的工频电场均小于4000V/m、工频磁场均小于100μT的标准要求,因此不需要设置电磁防护距离。

②噪声:本项目施工尽量昼间施工,夜间则应禁止高噪声设备的使用;优化输电线路的导线特性,如提高光洁度,从而减小电晕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线下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③水环境:本项目施工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和处理,对外环境无影响;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④固废: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输电线路塔基开挖的余土及时就地铺平。

⑤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范围,避免不必要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恢复植被。采取措施后,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2

眉山枣树220kv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

眉山市仁寿县珠嘉乡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供电公司

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增用地4284平方米,主变规模由现有规模2×120MVA更换为2×180MVA220kV不新增出线,110kV不新增出线,10kV扩建8回出线。

项目总投资:3560万元 环保投资2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9%

①电磁环境:合理布置站内电气设施设备,合理选择输电线路导线及导线相序排列方式,以确保投运后产生的电场强度最大值能满评价标准(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要求;磁感应强度最大值能满足相应评价标准(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要求。

②噪声:本项目施工尽量昼间施工,夜间则应禁止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本项目主变压器等选取新型环保的低噪声设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③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和处理,对外环境无影响

④固废: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⑤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新增占地面积较小,不涉及特殊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迹地恢复工作,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