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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04-08 14:00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关于20204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4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48-421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3981914739

通讯地址: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邮编:620564

 

附件: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关于四川华气动力有限责任公司大功率多用途天然气发动机研发/制造(样机小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眉天府环建函〔202012号) 


 

批复(眉天府环建函〔2020〕12号)(20200407)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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