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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3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4-01 16:5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203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31日-202047日(5个工作日)。

话:028-38169369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眉山城市第三水厂二期工程项目

东坡区、仁寿县、岷东新区

眉山市供排水总公司

成都碧水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仁寿县、岷东新区,总投资33623.7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净水厂一座,设计规模为供水10m3/d;原水输水管线工程:起点为“龙水引眉”DN1400原水输水管道终点东阁村杨家坝预留DN1400接口处,至本项目净水厂配水井(管径DN1400),全长约9.3km;清水输水管线工程:起点为本项目净水厂送水泵房出水总管,终点为岷江东岸过江管道预留接口处,全长约3.7km

废气:施工期主要采取围挡、洒水、密闭运输等措施;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农户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噪声:施工期主要采取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禁止夜间施工,设置围栏隔声等措施;固废:生活垃圾送至附近的垃圾处理站处理;开挖土方全部通过汽车运输至眉山市东坡区桐坡村弃土场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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