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生态环境 >> 环评公示 >> 正文

丹棱县鼎诚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仁美镇鼎诚种猪场建设项目
2020-03-27 14:18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市环建函〔202019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仁美镇鼎诚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丹棱县鼎诚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仁美镇鼎诚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及《生猪规模养殖项目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承诺书)收悉。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试行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眉市环202024号)要求,现批复如下(告知承诺制审批)。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选址于丹棱县仁美镇严沟村,建设标准化规模父母代种猪场一座及配套的柑橘产业示范园,形成种养结合的示范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种猪养殖场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建成后配置1500头精产父母代种猪及400头后备母猪,年出栏断奶仔猪33000头。项目占地约40亩,总投资4200万元。

二、项目总体要求

根据眉山宏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承诺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和承诺要求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建设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兑现承诺书中提出的相关事项。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养殖废水和场区生活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生产有机肥,做到循环利用,不外排。

(二)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施,做好分区防渗,确保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防治措施。落实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农户租赁搬迁问题和今后管控工作。

(四)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确保异位发酵床腐殖质垫料、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按要求妥善处理处置。

(六)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开展环境监测,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保障环境安全。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本批复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建设和营运中若出现违反承诺的相关情况,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

四、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丹棱生态环境局负责抓好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320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丹棱生态环境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