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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忠祥农场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0-02-21 10:14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眉市环建函〔202013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新建忠祥农场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丹棱县忠祥农场:

你单位《关于报批新建忠祥农场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项目选址于丹棱县双桥镇隆兴村4组,建设年出栏育肥猪8000头,仔猪4000头生猪养殖场一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育肥猪舍、保育生长舍、母猪产仔舍、种母猪、种公猪舍,隔离舍、异位发酵舍及配套道路、办公生活、粪污处理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占地约13.89亩,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在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2019-511424-03-03-358243FGQB-0038号)。项目用地取得丹棱县自然资源局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查复函(丹自然资函〔201948号),丹棱县农业农村局设施农用地备案复函(丹棱农函〔201956号),项目不在丹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猪舍产生的养殖废水,包括猪粪、猪尿、猪舍冲洗废水等,经收集后进入异位发酵舍发酵生产有机肥,施用于项目周边配套的林地施肥,做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确保养殖废水不外排。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设施。对猪舍、污粪收集池、事故池(雨水收集池)、异位发酵舍等、医疗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进行硬化、防渗等处理,确保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废气防治措施。猪舍恶臭采取密闭猪舍及加装集气+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粪污收集池及异味发酵舍恶臭气体采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和控制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

同时,项目以猪舍外200米、粪污收集池、干粪堆场外300米划定卫生防护距离,今后在此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房、学校等环境敏感设施,不得引入环境不相容项目。

(三)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风机、水泵等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消声、基座减振、优化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养殖噪声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异位发酵舍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及母猪分娩物按照规定送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交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按照报告书的要求,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等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开展环境监测,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保障环境安全。

(六)成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和台账,保证足额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

四、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丹棱生态环境局负责抓好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217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丹棱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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