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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12-20 14:05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关于201912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1219日-20191225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岷江彭山尖子山航电枢纽工程

彭山水文站下游约4.5km

眉山亚王岷江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彭山水文站下游约4.5km处,总投资18.86亿元。航电工程装机容量3×23MW,年发电量28254kWh。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挡水及泄水建筑物、厂区枢纽、通航建筑物、防洪堤和其它)、施工辅助工程、水库淹没和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程等。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砂石料冲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全部回用。

2)   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拌合系统。

3)修配站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

4)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

2、运行期

1)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用水。

2)机组检修油污经过透平油处理机处理后回用,不能回用的污油外运返还油料加工厂。

3)   航运废污水由船舶自带的油污水收集装置收集,并送岸上的油污水接收装置接收,由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二)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工程爆破方式应优先选择凿裂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和缓冲爆破技术等。

2、工程露天爆破时,尽量采用水袋覆盖爆破面。

3、枢纽施工区及其他多粉尘作业面配备洒水车,非雨日每隔2小时洒水一次。

4、采用全封闭式砂石加工和混凝土搅拌系统。水泥库实行全封闭作业。

5、对砂石料加工系统和各混凝土加工系统附近进行定时洒水降尘。

(三)噪声

1、闸坝施工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600)应禁止坝基爆破作业、控制行车,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活动在夜间进行。

2、靠近生活区的混凝土拌和系统选用全封闭式的拌和楼,内部应用多孔性吸声材料。

3、砂石料加工系统应采取全封闭施工,生活区布置尽可能远离砂石料加工系统。同时生活区窗户采用隔声窗,以进一步减少噪声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1、施工期及运行期生活垃圾送至彭山区生活垃圾压缩处理站处理。

2、施工区废弃物可回收物由指定的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送至彭山区垃圾填埋场。

3、库区漂浮物运至彭山区生活垃圾压缩处理站处理。

(五)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鱼类栖息地采取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落实人员配置、加强水污染治理、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打击力度、建立保护设施、对栖息地生态修复和产卵场所构建、生态砖和鱼巢等措施  

2、设置过鱼鱼道。

3、设置1个鱼类增殖放站。

4、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控措施,最小下泄流量按照118m3/s的要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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